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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冬季防火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2-18 16:42:00)

冬季是火灾事故高发期,为做好我校冬季安全管理工作,严防安全事故的发生,维护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和学校公共财产安全,针对近期社会火灾防控发案形势、发生特点,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要按照“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本着对师生员工生命财产负责的态度,严格落实消防安全工作责任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责任到人,责任到岗,层层分解,狠抓落实。对认识不到位、责任不明确、工作不落实、发生安全事故的,要严格追究责任。

二、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师生员工的安全防火教育,进一步提高安全防火意识。把防火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措施,落实防火责任,确保防火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三、各单位立即开展一次全面的火灾隐患自查,找出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漏洞,确保不留死角,不走过场。加强设置在本单位的灭火器、消防壁栓、应急灯、安全疏散标志、火灾报警器等消防设施、器材管理,防止丢失、损坏、掩盖、遮挡。保持宿舍楼、教学楼、综合实验楼、图书馆、食堂等防火重点部位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封堵、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

四、要认真落实安全隐患检查整改制度,经常性地排查学生宿舍、教室、食堂、实验室、图书馆和施工工地用火、用电等重点防火部位的安全状况,按照消防部门和学校整改要求,及时消除各种火灾隐患,坚决杜绝火灾事故发生。

五、学院应加强对学生冬季安全教育管理,严格执行学校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要求学生不得在宿舍内私拉乱接电线、擅动破坏消防设施、点燃蜡烛、焚烧杂物、乱扔烟头,不得使用“热得快”、电磁炉、电饭锅等大功率电器和劣质插座,同时加大违章电器查收处理力度,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对违反规定使用大功率电器的学生要按校规校纪处理、进行警示。

湖南师范大学安全委员会

2017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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