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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师范大学2019年度计划生育工作考核评估及2018-2019年度评先评优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20-01-02 15:24:00)

为更好的把握全校计划生育工作形势,促进我校计划生育工作整体水平的提高,按照年初工作安排,决定组织进行2019年度人口计生工作考核评估,并对2018-2019年度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进行综合评估。

一、2019年度人口计生工作的考核评估

(一)考核评估方式

2019年度的计划生育工作从基础工作、数据统计、队伍建设、计生协会四个方面进行考核评估。学校计生工作领导小组听取汇报(分片集中),综合平时工作进行评分。

(二)考核评估时间

2019年1月6日前完成单位自评,上报学校计生办(自评表在计生QQ群共享中下载),2019年2月17日至3月6日学校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听取汇报。

(三)考核评估内容

具体考核内容见2019年12月版的《湖南师范大学计划生育工作手册》96至98页。

二、2018—2019年度计划生育工作评估

根据学校计生领导小组会议决定,学校计划生育工作每两年进行一次评比表彰,今年将对2018-2019两个年度的计划生育工作进行综合评估,根据综合评估结果进行表彰。

(一)评估方法

2018年度和2019年度的评估成绩相加,除2后的分值为最终成绩,根据最终成绩进行排类,依次分为:计划生育工作红旗单位(6个)、计划生育工作先进单位(12个)、协会工作先进单位(6个)、合格单位、警示单位(70分以下)、重点管理单位(出现计划外生育或造成恶劣影响的单位)。

(二)2018—2019年度计划生育工作红旗单位的产生

计划生育工作红旗单位采取单位申报,计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中听取汇报后,根据2018年和2019年两年的考核结果,综合评估产生。

红旗单位申报条件:

1、自评标准分95分以上;

2、上年度考核评估中被评为先进以上的单位;

3、在工作中有重大创新或取得明显成效。

红旗单位申报截止时间:2019年1月6日

(三)奖励惩罚

考核评估结果由学校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通报,对计生工作红旗单位、先进单位及协会工作先进给予表彰奖励;对计生工作警示单位责成限期改变落后局面;对计生工作重点管理单位实行“一票否决”。

湖南师范大学计生工作领导小组

2019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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