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外语言交流合作中心(原孔子学院总部,以下简称中心)和国际中文教育基金会(以下简称基金会)有关要求,湖南师范大学在校内公开招聘圆光大学孔子学院中方院长人选。
一、派往国家及任职
国家 |
学校 |
职务 |
拟派出时间 |
韩国 |
圆光大学孔子学院 |
中方院长 |
2020年(具体时间待定) |
二、中方院长的选拔标准
1.理想信念坚定,热爱汉语国际教育和孔子学院事业;遵纪守法,廉洁奉公,组织纪律性强;忠于职守,作风务实,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大学本科(含)以上学历。
3.原则上,年龄不超过58周岁(含)。
4.原则上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副处级及以上行政职务,具有海外学习或工作经历。
5.熟练运用驻在国语言或英语。
6.掌握计算机文字处理和网络、多媒体应用技术,熟悉汉语教学工作。
7.具有较强的领导力、组织管理能力和跨文化交际能力。
8.身体健康,具有较好的环境适应能力和心理承受能力。
9.除上述基本条件外,总部规定的其他条件。
10.非英语语种或艰苦地区岗位,可适当放宽条件。
三、工作期限
中方院长任期以实际赴离任日期为准,一般为2-4年,其中试用期1年。
四、岗位职责
1.遵守《孔子学院章程》,热爱孔子学院工作和汉语国际教育事业,服从中心、基金会和湖南师范大学的管理。与外方进行有效的沟通与协作,平等相待,友好合作,尊重驻在国风俗习惯,不强加于人,自觉抵制和反对任何损害中外友好合作的言行。
2.掌握所在机构的资金管理规定和熟悉《孔子学院总部资金管理办法》。与外方院长共同制定孔子学院规章制度,参与孔子学院人事和财务管理,促成双方合作院校定期召开孔子学院理事会议。
3.与外方院长密切合作,共同负责孔子学院的日常运行,组织汉语教学,文化推广等活动,加强与当地政府、学校、企业社团、媒体等的交流与合作。
4.负责管理中方教师和志愿者,合理分配工作任务,帮助解决工作和生活上的困难,协助中心、基金会及湖南师范大学做好中方教师和志愿者的申报、选派、测评、考核等。开展本土师资培训工作。
5.协调外方保证中心重点项目的顺利实施;协助湖南师范大学开展招生宣传及两校师生交流、项目合作,组织夏(冬)令营、来华和赴外团组等活动。
6.参加孔子学院大会并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
五、申请程序及截止时间
1.申请人应填写《湖南师范大学孔子学院中方院长申请表》(见附件),由所在单位党委负责政审并按要求填写单位推荐意见、加盖公章;纸质版应于2020年9月28日前交至国际交流合作处孔子学院办公室227A,同时将电子扫描件发至邮箱hurunli@hunnu.edu.cn;
2.审核推荐小组根据选拔标准和选拔通知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并根据岗位需求确定推荐人选,孔子学院办公室根据实际情况组织校内选拔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人:胡老师
电话:0731-88872992
邮箱:hurunli@hunnu.edu.cn
地址:国际交流合作处227A办公室
附件:湖南师范大学孔子学院中方院长申请表
国际交流合作处
2020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