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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4-2015学年度寒假放假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1-19 10:30:00)

各二级单位:
    根据校历,学校定于1月26日(星期一,农历十二月七日)放寒假,下学期学生3月7日(星期六,农历正月十七日)报到注册,3月9日正式上课,为使全校师生员工欢度春节,保证学校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转,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单位在抓好学生期终考试和期末相关工作的同时,请安排好下学期的工作。
    2、教师阅完卷并于1月31日前登录学校教务管理系统完成成绩录入、确认、提交后即可安排休假。校、院机关工作人员从1月26日(农历十二月初七)起安排轮休,3月7日(农历正月十七日)全部上班。幼儿园1月28日放假,3月2日开园,3月4日幼儿入园。附属中学1月31日学生休学典礼,2月1日学生放假,3月2日开学。附属小学根据学校和长沙市教育局、岳麓区教育局的要求,自行确定寒假放假、新学期开学时间并做好有关工作安排。各实体单位寒假期间的安排报主管部门决定。各单位寒假值班的安排请于1月22日前送校长办公室和保卫处各一份。
    3、放假期间,图书馆双休日不开放,2月16日至2月27日春节期间不开放。其他时间每周一至周五上午轮流开放,其中每周三上午开放借还书处,星期一、二、四、五上午阅览室轮流开放(开放时间详见图书馆通知)。各学院资料室、实验室根据实际情况作出安排。
    4、放假前,各单位负责人要组织力量对单位所属场所,特别是重点要害部位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迅速整改,对一时难以整改的,要落实防范措施。
    5、严格火源、电源管理。各单位要安排专人负责(名单随值班表报校长办公室和保卫处各一份)妥善管理火源、电源。各单位消防责任人应督促本单位寒假期间离校教职工关闭家中的火源、电源。各公用校舍的消防安全负责人对所辖区域的安全必须切实负责。学生宿舍区、教职工集体宿舍、教学楼、办公楼、图书馆、档案馆等区域,一律不准燃放烟花爆竹。
    6、加强值班巡逻制度。寒假期间各单位和重点防卫部门要派人值班。出版社和固定资产管理处仓库、餐饮服务中心仓库等特级防护场所,要坚持24小时值班巡逻制度。学生工作处和学生公寓管理服务中心要组织好学生护校队伍,保证学生宿舍和学生财物的安全。教职工离校探亲,贵重物品要妥善保管,防止丢失。保卫处要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并组织好夜间巡逻,值班电话:88872110。
    7、各单位要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关于开展纠正“四风”问题监督检查专项活动的通知》和学校《关于重申元旦春节期间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文明过节。
    8、各有关单位要安排好留校学生的学习和生活,并确保饮食安全卫生。
    祝全校师生员工春节愉快,身体健康,合家幸福。

    

                                                     校长办公室
                                                    2015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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